为大力发展外向型经济,加快我市发制品行业振兴和结构调整,全面提升许昌市国家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发制品)核心竞争力和综合实力,特制定本振兴计划。
一、重要意义
我市现有发制品出口企业252家,相关从业人员30多万人,生产人发、化纤发和发套三大系列,包含工艺发、女装假发、化纤发、教习头、男装发块、纤维发丝六大类,3000多个品种,市场遍布全球120个国家和地区。发制品行业作为我省特色出口产业和我市外贸支柱产业,“十二五”期间出口总量年均超过20亿美元,占全国发制品出口总量的60%以上。富士康来郑州建厂之前,发制品一直是我省单项出口第一大商品。近年来,我市发制品以跨境电子商务模式在全球范围内异军突起,市场交易规模高速增长,在阿里巴巴热销排名榜上,交易量连续两年保持400%以上的增长速度,在数万种交易商品中居第3位。2019年,全市跨境电商交易额143亿元,同比增长16.5%,交易额稳居全省第二位。2006年,我市被商务部授予“中国发制品出口生产基地”称号,2012年被商务部、科技部授予“国家科技兴贸创新基地”,2018年通过专家组审核,再次被商务部认定为许昌市国家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发制品)。
当前我市发制品产业已经进入转型期,发制品产业外流、税收政策调整、劳动力和原材料成本上涨、市场秩序混乱等多项问题叠加造成发制品出口面临下滑的严峻形势。在开放程度不断提高和国际市场消费需求相对稳定的新常态下,我市发制品行业步入产业升级发展的新时代,以消费者为中心的跨境电商模式正在构建,以质量品牌取胜的商业模式尚未形成,与山东、安徽、湖南等地的竞争更加激烈,内部发展面临困难重重。面对经济快速发展的新态势,振兴我市发制品产业,不仅有利于加快外向型经济的发展,而且有利于地方增加税收、涵养税源,这既是机遇所在、企业所盼,也是形势所迫、刻不容缓。
二、总体要求
(一)总体思路
以促进许昌发制品行业高质量发展,推动许昌发制品行业全面振兴为战略目标,着力推进许昌发制品行业质量升级、品牌升级、结构升级和人才升级。强化科技支撑,优化营商环境,构建服务体系,推行现代管理,发展跨境电商,加强银企对接,优化税收政策,加大资金支持,拓展国内国外两大市场,提升线上线下两大空间,全力实现许昌发制品行业发展新突破,稳固全球最大的发制品研发、生产、销售基地地位。
(二)发展目标
通过3—5年努力,力争打造许昌百亿级发制品出口基地。充分依托我市现有产业基础优势,打造功能完善、辐射周边、内外贸一体化的许昌国际发制品交易市场,进一步激发许昌发制品市场活力,不断扩大发制品出口增量,力争实现年均10%的增长速度,到2023年发制品出口总量突破200亿元。
三、重点任务
(一)提高产品质量。充分发挥外贸企业的市场主体作用,打造产品过硬,有核心技术,市场无可替代的产品。提高产品档次,形成产品的个性化竞争优势,有效降低退税率调整、关税提高等限制性政策的影响。进一步完善发制品质量标准体系建设,对接做好平台标准技术支撑,推进发制品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的制定实施。发挥国家发制品质检中心优势,在许昌国际发制品交易市场建立国家发制品实物标准样本室,对入驻企业免费进行发制品标准培训。(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县〔市、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
(二)强化科技支撑。鼓励支持发制品行业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对发制品行业企业围绕“新材料、新工艺、智能制造、绿色制造”等关键技术领域开展研发,承担重大科技专项等科技计划项目给予支持。为发制品行业企业搭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研发平台,通过与中科院等大院名校开展的合作关系,解决技术难题,转化科技成果,提升技术水平。借助“许昌英才计划”,引进高端人才,提升行业创新能力,推动发制品产业转型升级。(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各县〔市、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
(三)实施品牌战略。积极开展品牌培育和产品研发,打造发制品国际品牌,形成30家以上拥有知名品牌、高附加值、技术密集型的出口企业。支持和加强发制品行业的商标国际注册和保护,全面提升我市发制品国家外贸转型升级基地的核心竞争力,支持境外专利申请和境外商标注册,鼓励企业管理体系认证和产品认证,拓展我市发制品出口市场份额,增强行业集群效应和规模优势。启动“许昌发制品营销全球”工程,在美国、南非、阿联酋等重点国家设立许昌假发品牌展贸营销中心,创新应用移动互联网工具,打造线上、线下品牌优势。(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县〔市、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
(四)优化营商环境。积极申报中国(许昌)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复制推广河南自贸区160条经验做法,申建以发制品为主体的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优化政府服务,降低制度性成本,通过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在行政审批、税收征管、金融管控、征信体系建设等方面先行先试,破解发制品跨境贸易发展中的体制性障碍,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构建信息支撑、物流带动、线上线下融合、多部门协调联动、通关一体的发制品跨境贸易新型监管服务模式。推进“关、检、汇、税、商、物、融”一体化。(责任单位:市商务局、许昌海关、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交通局,各县〔市、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
(五)调整产业结构。引导企业进行产品结构调整和升级,实现中间产品向终端产品的转变、初加工产品向深加工产品转变、中低档产品为主向高中低相结合并突出高端产品转变。成立中国出口发制品质量技术促进委员会,重点提升产品研发设计能力。大力支持发制品企业项目建设,以项目建设支撑产业转型升级,积极协调解决矛盾问题,保障项目建设顺利实施,推进产品升级、结构优化、企业转型。积极向上级部门推荐上报我市发制品企业改造升级项目,争取上级政策资金扶持。支持发制品企业开展“三大改造”(智能化改造、绿色化改造、技术改造),加强宣传普及,提升服务水平,引领企业高质量发展。大力支持我市发制品企业上云,提升企业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实现发制品产业与互联网深度融合。(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
(六)培养行业人才。结合省级产学研项目,鼓励发制品企业做好人才储备工作,构建人才梯队,根据企业发展状况逐步建立科学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加强技术培训,提高员工整体素质,加强管理培训,提高管理水平。加强政府、高校、协会、企业合作,建立发制品行业急需的创业型和实用技能型人才培训基地,探索推行实训式、定制式、公司式等发制品及跨境电子商务人才孵化模式。发挥许昌学院及国内外高校的人才优势,与高校联合办学,大力推动产教融合。以跨境电商、时尚设计人才为重点,培养培训一批国际化、高素质的假发设计与营销人才,培养培训一批发制品网红电商创客。(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各县〔市、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
(七)构建服务体系。有效利用关、税、汇等部门“单一窗口”综合服务平台,为我市发制品企业提供集报关、退税、物流、关务税务咨询指导等综合服务。积极引入仓储理货、国际物流、融资保险服务等第三方企业,为我市发制品企业打造产业配套综合服务体系。建立海外仓、体验店、仓储物流中心、展览展示中心等境外销售体系,为我市发制品产业提供展示、推销、物流、清关、结汇等系统化的境外综合服务平台。借助阿里巴巴速卖通、亚马逊、敦煌网、ebay、wish等电商平台优势,整合企业、政府、高校等各方面资源,构建我市发制品高质量、精准化、系统化的跨境电商服务体系。(责任单位:许昌海关、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
(八)推行现代管理。健全优化行业管理模式,形成既有整体分工,又有彼此协作,既有统筹规划,又有彼此竞争的行业运行机制。鼓励瑞贝卡、瑞美、龙正等骨干企业通过联合、重组、代加工等形式整合部分中小企业,走集团化、品牌化发展道路。促成区域发制品企业在同一价值链上协同作战,减少恶性竞争,整合行业优势,稳定出口规模。引导和整合发制品行业在生产制造、原材料和销售网络等各个环节开展有序竞争。(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科技局,各县〔市、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
(九)发展跨境电商。推动发制品跨境电子商务特色园区发展,形成一批规模结构合理、产业特色鲜明、竞争优势明显的发制品跨境电子商务产业集群。举办发制品跨境电商大会,集聚行业优势,吸引美国、非洲、欧盟等境外采购商。鼓励我市发制品企业建立海外营销渠道,创立自有品牌,探索通过跨境B2B、海外O2O、跨境B2C模式,创新应用移动互联网工具,打造线上、线下融合,产品(发制品)服务(美发服务)相融合的新型市场渠道。(责任单位:市商务局、许昌海关,各县〔市、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
(十)加强银企对接。建立银行与发制品企业诚信沟通机制,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加大对发制品行业的金融支持。鼓励企业采用企业联保、信用证担保、社会中介机构担保等灵活多样的担保方式。对生产经营正常,暂时遇到困难的企业,严格落实“不抽贷、不压贷、不变更担保条件”的工作要求,帮助企业渡过难关。进一步扩大我市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增强企业跨境贸易抗风险能力。设立发制品企业贷款资金池,帮助企业缓解资金压力,增强企业发展后劲,使其走可持续发展之路。(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局、人民银行许昌市中心支行、许昌银保监分局)
(十一)优化税收政策。进一步加快退税审核办理进度,减轻企业资金压力,实现当月申报、当月核准、当月退税,税务部门平均审核时间不超过6个工作日,其中分类管理一类、二类和三类出口企业年内分别缩短至2个、6个和8个工作日。主动响应发制品企业诉求,依法满足企业合理用票需求。对中国(许昌)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内跨境电子商务企业零售出口货物未取得合法有效进货凭证的货物,符合条件的试行增值税、消费税免税政策和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政策。对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发制品企业依法享受所得税减免政策。(责任单位:市税务局,各县〔市、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
(十二)加大资金支持。积极为企业争取国家出台的降费、免税、补贴等相关优惠政策。充分发挥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的引领作用,支持外贸企业出口信用保险,补助进口贴息,支持境外专利申请和境外商标注册,鼓励企业管理体系认证和产品认证,支持企业参加国际性展会。构建资金拨付“绿色通道”,及时分配下达支持外贸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加快资金拨付进度,确保企业尽早享受到政策红利。(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税务局,各县〔市、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成立以市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市发制品产业振兴领导小组,统一负责协调指导发制品产业转型发展,并定期集中召开分析研判会,解决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细化职能分工,完善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强化对发制品振兴工作的指导,形成合力推进发制品振兴的强劲态势。
(二)加强政策扶持力度。全面落实外贸企业扶持政策,及时协调解决外贸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国家、省、市支持企业举措落地见效。加大部门政策引导力度,鼓励发展新兴贸易业态,支持发制品优化产品结构,增强企业发展的信心,不断提升发制品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三)形成工作合力。发改、工信、商务、税务、外管、市场监管、海关、金融等各职能部门联动配合,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优势,协调解决产业发展难题。按照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抓好落实,形成支持发制品产业振兴发展的合力。
(四)强化督导落实。市商务局负责牵头制定有关工作方案和工作措施,分解落实目标任务,加强督促检查。市直有关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细化工作措施。各县(市、区)政府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出台有针对性的配套措施,确保发制品产业发展振兴。
(五)构建公平市场环境。加大对发制品企业在原材料收购、产品加工、成品销售环节上的监控力度,严厉打击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等违法行为。建立流通市场监管长效机制,严厉打击假冒侵权、低价倾销等恶意竞争行为,引导发制品企业增强产业整体意识和发展意识,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六)加强舆论宣传。发挥发制品跨境电子商务大会和国家级出口发制品质量安全示范区等平台优势,向全球推广宣传展示许昌发制品文化。鼓励发制品企业参加国内外重大文化产业展览展销活动,提高国际影响力。发挥各类媒体优势,宣传报道我市发制品行业整体特点优势及先进企业先进典型,营造良好舆论氛围。